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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省内部分)

来源:  佚名  2005-1-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我要投稿!

云南艺术学院创建于1959年,是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多学科综合性本科高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艺术文化系、文华学院(综合性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及一所附属艺术学校,2005年面向全省招收普通类各专业学生。根据云南省计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05年招生简章如下:

系别

招 收 专 业

学制

学费元/学年

考试类型

美术学本科(师范类)

4

7000.00

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

美术学本科(专业类)

4

8500.00

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考试

绘画本科

4

10000.00

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考试

雕塑本科

5

10000.00

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考试

摄影本科(艺术摄影)

4

10000.00

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考试

电脑美术设计专科(高职)

3

10000.00

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

艺术

设计

学院

艺术设计本科

4

10000.00

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10000.00

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

动画本科

4

10000.00

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考试

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本科

4

10000.00

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考试

广告艺术设计专科(高职)

3

10000.00

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

陶艺制作专科(高职)

3

10000.00

参加云南省艺术类统考

一、 2005年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表)

注:一、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

生报》

二、凡报考我院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省招办统一要求,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资格报名手续,并领取《报考资格证》。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1、资格报名时间:1月4日1月9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办法详见报考程序部分)

2、专业考试及报名时间:

1) 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5年2月14日2月15日

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5年2月16日2月20日

2) 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5年2月21日2月22日

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5年2月24日2月28日

注:本院五年制专科的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附艺校招生简章,附艺校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2月14日-2月18日

三、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美术学(师范类)本科、电脑美术设计专科(高职)(总分350分)

1、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绘画构图——命题、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深入,在试卷上完成(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艺术设计本科、艺术设计学本科、广告艺术设计专科(高职)、陶艺制作专科(高职)(总分350分,四专业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上本,专科各专业志愿)

1、素描——透视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图形设计——构思新颖、构图完整,色彩和谐(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四、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绘画本科、美术学(专业类)本科、摄影(艺术摄影)本科、雕塑本科(总分250分,四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四项志愿)

1、 素描——3小时,造型准确,光影表现形体,限用铅笔。以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2、 色彩——3小时,色调准确,色彩表现力好,限用水粉、水彩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3、 速写——半小时,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炭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以满分50分计入总成绩

(二)、动画本科、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本科(两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项志愿,总分350分)

  1、速写及卡通造型——限用铅笔表现(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总分200分)

1、素描(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色彩(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创作(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口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

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专业要求:

1、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三)、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上一年和当年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而不报到,或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六、报名考试程序

(一)今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的资格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即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再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3、准备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资格报名时交3张,到院校进行专业报考时,每报考一个专业交3张。

(三) 专业考试报名要求:

1、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我院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报名时每专业交与《报考证》同底照片3张,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00]138号文件规定,每专业(人次)考试费100元,报名时另交报考材料工本费10元。

2、允许考生跨报我院专业相近的两个系或两个以上专业;须分别报名、分别交费、分别考试。

3、我院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普通高考)两次进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专业初选线的考生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时也必须出具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及《文化考试通知单》。未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艺术类专业。

七、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一、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二、根据教育部最新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从2004年起,我院将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三、凡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文考通知书》,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了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请务必于高考结束、收到文化成绩通知单后,将志愿表及文化成绩的复印件尽快寄到我院各招生院、系,以便我院汇总成绩,及时划定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专科生试读期为一学期;本科生试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八、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类及非统考类)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内,乘2路、26路、70路及8路公共汽车到昆医附二院站下车后向前走500米,或到麻园站下车后向后走200米,即可到本院。

九、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0871) 5353132、6249078、6249336、5511760

邮   编: 650101

(本简章每份成本费人民币5元,函索加邮资,挂号2.80元,平信0.80元,请详细注明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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