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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重庆邮电学院动画、艺术设计专业简章

来源:  佚名  2005-1-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我要投稿!
重庆邮电学院位于重庆市南山风景区,是一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和优势,以工科、理科、商科为主,兼顾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医学等学科门类的教学科研型高等学校。学校是重庆市首批园林式单位、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校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学生13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00余人,副高职称300余人,中级职称400余人;有5名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建有宽带校园计算机网,5000多台微机联网运行;图书馆藏书160余万册,出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重庆邮电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数字通信》三种学术刊物和《重庆邮电学院报》。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重点批次录取。学校一贯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的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较强、创新意识浓厚、对用人单位的诚信度高,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研究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 

传媒艺术学院是重庆邮电学院下设的集艺术与技术为一体的艺术类学院,设有传媒艺术教学部、传媒技术教学部、美术教学部和电教中心,以及影视技术研究中心、动画艺术研究中心、可视化设计研究中心、数码艺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现有广播电视编导、动画、艺术设计三个本科专业。拥有一支理论水平较高、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学院与众多新闻媒体、文化传播公司、广告设计制作公司、动画设计制作公司、计算机软件公司、网络传媒营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同时,传媒艺术学院也是Discreet授权的3ds maxCombustion和可视化设计培训认证中心,中国高教影视教育艺术委员会理事单位。
传媒艺术学院肩负着重庆邮电学院全校大学生人文艺术素质教育及本院各专业的专业培养任务。学院以本科教育为根本,“坚持方向,深化改革,立足发展,提高质量,适应市场,服务社会”,积极与市场经济接轨,走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力争建设成为培养中国西部乃至全国传媒艺术教育人才,影视编导、动画、艺术设计研究人才及影视编导、动画、艺术设计创作、制作技术人才的教育基地之一。培养的人才主要服务于信息产业领域网络营运公司,传媒艺术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从事传媒艺术、技术教育工作,各种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动画公司和其他文化传播企、事业单位等)
传媒艺术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实验条件,除学校配备有完善的计算机综合实验室、计算中心、广播电视台和调频台等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实验场地、设备设施以外,传媒艺术学院还拥有单独的12498m2教学、实验用的传媒艺术大楼,该大楼建有400 m2的标准演播厅和320 m2影视观摩厅,建有多功能教室、音像工作室,室内摄影室、洗印室、拉片室、艺术设计室、二维动画室、三维动画室、线性编辑室、非线性编辑室、美术教室、透绘教室、苹果机创作室、录音及音频工作室,教师创作工作室和专业图书阅览室,有BetacamDVCAM广播电视摄录编系统和各种与之配套的实验仪器设备。

一、专业介绍
(一)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影视艺术素养,熟练掌握影视基本理论及先进的影视数字化制作技术和广播电视网络技术,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广告公司、电视制作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网络营运公司等部门从事影视节目策划、影视创作与制作、广告设计、多媒体制作、音视频系统开发和软件应用、网络设计与系统维护等工作。
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中外文学史、传播学、传播美学、编剧理论与技巧、影视艺术作品读解、摄影与摄像、导演基础理论与技巧、新闻采编播、计算机艺术设计基础、非线性编辑技术基础与应用、广告创意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计算机网络基础、网页设计与制作、数字音视频技术、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影视数字合成技术、有线电视网络传播技术基础等。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动画
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较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动画制作理论与技巧,掌握动画制作现代技术手段,深刻了解动画艺术内涵与外延,具备对动画作品进行整体设计和制作的能力,领悟动画艺术真谛的高级复合型艺术创作专门人才。
通过四年的学习和培养,使学生毕业后,能在动画创作中,整体把握动画作品的美学风格和鲜明的个性特征,对人物造型、场景、服装、道具、景别、视觉内容的取舍,光影的把握以及部分特殊视觉效果进行全面的构想、设计和创作体现,最终能在广播电视、游戏动画、广告媒体领域和文化艺术制作部门、动画设计制作单位、网络营运公司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设计、制作及网络艺术开发的工作。
主要课程
素描、速写、线描、色彩、构成、动画艺术发展史、动画设计基础、角色造型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影视动画基础、动画音乐基础及应用、动画技法与设计、平面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动画合成技术、漫画卡通、C语言程序设计、影视特技效果制作、非线性编辑技术、动画作品赏析、动画周边产品开发、动态网页制作、网络传输技术基础等。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艺术设计(分:视觉传达方向、网络艺术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掌握计算机与网络基本知识与技能,能熟练的把艺术创作与技术制作手段有机结合,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能运用计算机进行图形处理和可视化设计,能独立完成艺术设计任务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广告媒体领域、城市规划部门、环境园艺部门、建筑装饰企业、网页设计营销公司、网络开发营运公司、产品设计室等相关领域从事视觉艺术的策划、设计与创作、研究和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
视觉传达方向
设计美学、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形创意、构成基础、设计史、设计基础、装饰图案、包装设计、版式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文案写作、广告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与VI设计、CI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图形学、影像技术、计算机图形设计制作、网络艺术与网页制作、数字视频处理、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网页设计与制作、nternet应用等。

网络艺术方向
网络美学、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形创意与图像表达、构成基础、网页脚本语言、计算机艺术设计基础、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设计基础、网络图像优化基础、站点策划与创意、网页界面构成设计、网络动画制作、网络音乐基础及应用、网站建设基础、网页赏析、网络传播学、流媒体技术应用、平面图形图像处理基础、影像技术、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网络多媒体制作等。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招生工作实施规定”中关于报考对象和条件的相关条款执行。

2、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地区

招生、人数、招生地区

专业

重庆

四川

湖北

河南

山东

河北

贵州

云南

新疆

广播电视编导

120

动画

140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方向

120

网络艺术方向

120

注:1、文化考试类别:文理兼收。专业层次:均为本科。

2、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50分。

三、考试:

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表

专业

生源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咨询电话

湖北考生

200522122

2005

223

1、素描

2、色彩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027

86778923

86791766

3036

河南考生

200522021

2005

222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郑州铁路六中学

03716952074

山东考生

200522526

2005

227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05368223019

河北考生

2005323

2005

34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兴街12号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0311

3631869

云南考生

200522728

31

2005

32

云南昆明麻园9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0871

6249078

5153132

重庆考生

参加由重庆市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联考

四川考生

参加由四川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联考

贵州考生

参加由贵州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联考

新疆考生

参加由新疆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联考

对于专业成绩合格者,将于20054月初,以信函形式将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通知考生,即获准填报我院志愿。

四、录取

1、专业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生源情况,具体分配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可持《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2、我院录取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注意相关科目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50分),并依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它

1、学费标准:人民币10000/学年。

2、针对参加我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点考试的考生,我院将开办“广播电视编导”培训班(报名时间:2005131日,报名费:50/人,培训时间:200521日~200523日,培训费:300/人,食宿费用自理),有意者请与传媒艺术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246119266620861

3、本招生简章可邮购(5元一套),也可在网上查询;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重庆邮电学院招生处。

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堡上园1号重庆邮电学院

邮政编码:400065

重庆邮电学院招生处电话:023-624686616246866262468663

联系人:王老师、廖老师

重庆邮电学院传媒艺术学院电话(带传真):023-62461192

联系人:夏老师、魏老师

网址:http://www.cq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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