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况
学校名称:湖南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10543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 邮政编码:414006
二、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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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系别 |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省外计划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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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美术系 |
美术学 |
本科 |
文科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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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本科 |
文科 |
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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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音乐系 |
音乐学 |
本科 |
文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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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本科 |
文科 |
50 |
音乐学分小专业省外招生计划(共计: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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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10 |
小提琴 |
2 |
手风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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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
10 |
大提琴 |
4 |
扬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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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 |
4 |
琵琶(含大、中阮) |
6 |
二胡(含中、高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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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 |
4 |
竹笛 |
3 |
唢呐 |
2 |
三、2006年艺术考试考点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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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考点 |
考试类别 |
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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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湖北美术标准化考场 |
美术 |
027-85620977 |
1.4—1.6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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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音乐、美术、舞蹈 |
0431-5382439 |
1.14-1.15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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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职业城市学院(原广州业余大学) |
音乐、美术、舞蹈 |
020-84460677 |
2.6-2.7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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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潍坊市招办 |
音乐、美术、舞蹈 |
0536-8232582 |
2.12-2.13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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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杭州师范学院 |
音乐、美术、舞蹈 |
0571-28868830 |
2.20-2.21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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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市实验中学 |
音乐、美术、舞蹈 |
0791-8693102 |
2.25-2.26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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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
美术 |
029-87789839 |
3.3-3.4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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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幼儿师范 |
音乐、舞蹈 |
029-88217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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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学院 |
音乐、美术、舞蹈 |
0311-85960945 |
3.9.10 |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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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馆 |
音乐 |
010-64010801 |
3.13-3.14 |
3.15 |
四、录取规则
1、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 专业成绩*4
(3)、美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成绩;
(4)、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录取。
2、音乐学、舞蹈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根据各小专业招生计划数,对报考我院的各省考生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
(2)、考生文化成绩符合生源省控制线,根据小专业计划按专业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3)、音乐、舞蹈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成绩。
五、考试项目和要求
1、美术类专业:
考试项目:包括素描、色彩,总分100分,其中素描占50%,色彩占50%,素描限用铅笔或碳笔作画,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作画。
2、音乐学专业:
包括主专业考项、视唱、练耳、乐理,总分100分,其中主考项占60%,视唱占15%,练耳占15%,乐理占10%。
主专业考项:以声乐、钢琴、器乐为主考项,考生选其中一项为主考项目。
以声乐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唱中外艺术歌曲一首;
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
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乐器自备);
视唱:含视唱、模唱;
练耳:为听音笔试;
乐理:笔试,包括记谱号、音值组合、音程、和弦、调试等。
3、舞蹈学专业:
包括形体素质及基本功、舞蹈表演(自选)、即兴表演,总分100分,其中形体素质及基本功40%,舞蹈表演(自选)40%,即兴表演20%。
形体素质及基本功:三分钟基训组合(必含软度、力度、绷度、开胯、旋转、跳跃技巧及腰功)。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即兴表演:(指定一分半钟音乐,听三遍)。
六、报考办法
1、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面报方式,有关考生在考前1~2天到我院所设考点报名。
2、考生凭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并提供该复印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晰,内容详细并贴好本人照片,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背后注明省份,姓名;
5、所有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考试。
七、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4米以上。
3、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可适当放低身高要求)。
4、报考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
八、注意事项
考生食宿自理,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
考生持报考我院的准考证与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场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的乐器、伴奏、画具、用具自备。
录取新生入学时,我院将组织专业水平复查,如发现考试成绩与原测试成绩有较大出入,经核实确属作假舞弊者,我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九、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湖南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730-8640127、0730-8640243 传真:0730-8640151
学校网站:www.hnist.cn 电子邮件:zsb@hnis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