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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05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来源:  佚名  2005-1-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我要投稿!

招生专业及名额

本科共招收270名(含2004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预科生8名)
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四年
表演系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含2004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5名)        30 名
    表演(音乐剧)专业                           25 名

导演系
    导演(戏剧影视)专业                          15 名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                          15 名
  以上两个专业组成“导演、表演混合班”,实行联合教学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专业                      40 名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                      20 名
  以上60名学生,第一学年结束后经过考试确定专业方向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专业(含2004年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生3名)  16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妆)专业                    18 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专业                    16 名

电视艺术系
    导演(影视编导)专业                          20 名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专业                    25 名

艺术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                      30 名

  * 以上所有专业的北京生源入学后一律走读。
  * 2005年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灯光)、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招收新疆民考民定向本科预科生共20名,学制四年(2006—2010年)。考生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录取办法及入学后的待遇、规定等均遵照本简章执行。考生录取后在中央民族大学预科班学习一年,学习期间执行预科学校相关规定。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进入本院学习,毕业后回新疆就业。


专科(高职)共招收300名
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两年
  表演(戏剧影视)                             90名
  戏剧影视文学(剧本创作)                         30名
  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评论与报道)                      30名
  舞台技术                                 30名
  舞台化妆技术                               30名
  舞台服装技术                               30名
  影视编导                                 30名
  影视制片管理                               30名
  * 以上专业考试与本科同时进行;
  * 专科(高职)生均为住宿生。

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有同等学力。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华侨、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报名材料

  1、 报名登记表
  2、 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介绍信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办事处、人才交流中心、乡政府开具。考生家长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考生临时学习、工作单位的介绍信无效,居委会介绍信无效。)
  3、 凡在本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须持本省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艺术类考生相关证件。
  4、 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卡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交验。
  5、 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字样即可)
  6、 近期照片四张 (黑白或彩色均可,同一底片,半身免冠,一寸照片)
  7、 初试费(含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8、 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绘画作品(素描、彩画)及其他美术作品3 - 5张(不收原作,照片四寸以上即可)。
  9、 报考影视编导专业考生,如有音乐、美术、文学特长,报名时可交有关证明。
  (考生报名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 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个专业方向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方向成绩均作废。
  * 报考我院的外地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招办了解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以免延误。
  * 报考专科(高职)的考生以兼报的形式参加相关专业的本科考试。报考条件、报考手续、考点设置、考试内容均同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本专科同用。文化课参加2005年6月的全国普通高考。
  * 华侨、港澳、台湾考生报考我院,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遵照本简章执行。

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按北京专业考试时间排序)

系别 专业方向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表演系

戏剧影视表演

音乐剧表演

北京

2月17日—2月19日

2月21日—3月7日

导演系

戏剧影视导演

戏剧影视表演

北京

2月24日-225日

2月27日-39日

上海

3月12日-313日

3月14日-320日

戏剧文学系

戏剧创作

戏剧史论与批评

北京

2月28日—3月1日

3月3日—3月9日

成都

3月9日—3月10日

3月12日—3月18日

杭州

3月16日—3月17日

3月19日—3月25日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

北京

3月1日—3月2日

3月4日—3月11日

电视艺术系

影视编导

影视制片管理

北京

3月9日—3月10日

3月12日—3月20日

上海

1月20日—1月21日

1月22日—1月28日

重庆

1月28日—1月29日

1月30日—2月5日

舞台美术系

舞台设计

舞台化妆

舞台服装

北京

3月10日—3月11日

3月13日—3月19日

  各考点地址
  北京: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上海: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导演系考点)
     上海大学 (上海延长路149号,共和新路口)(电视艺术系考点)
  杭州:浙江省群众艺术馆 (杭州市武林路51号)
  重庆:重庆电台广播教育学校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路三路159号)
  成都:四川省广播电视大学 (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

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表演系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音乐剧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间限在3分钟内)
      命题表演
  二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命题表演
  三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诗歌或寓言一篇)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命题表演
      口试
  表演专业(音乐剧方向)由中央戏剧学院特邀日本四季剧团派遣专家参加考生选拔工作

导演系

         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作品分析(笔试:观摩指定的戏剧或电影录像后进行分析)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寓言、散文或小说片断一篇;根据主考教师要求即兴朗诵)
      命题表演
  二试: 声乐(自选歌曲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三试: 命题表演
      口试


戏剧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方向)
         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

  初试: 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文学知识与议论文(笔试)
  二试: 口试

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化妆、舞台服装方向)

  初试: 素描
  二试: 色彩
  三试: 创作
      口试

电视艺术系

         导演专业(影视编导方向)

  初试: 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断或诗歌、寓言一篇,时间限在2分钟内)
  二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三试: 命题编讲故事(时间限在4分钟内)、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视听段落读解
      口试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制片管理方向)

  初试: 命题叙事散文写作(笔试)
  二试: 命题辩论
      口试

艺术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艺术管理方向)

  初试: 文化知识、管理常识和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二试: 命题编讲故事
      口试


文化考试

  我院招生办公室于4月10日前将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出,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可于4月10日以后通过中央戏剧学院网站查看专业是否合格。
  我院将按录取名额的2~3倍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院寄发的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
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类、理工类均可,限考英语。
  华侨、港澳、台湾考生须遵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录 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外语成绩均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成绩。2006年起,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文科、理科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总成绩。

待遇与规定

  1、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画具、颜料、画板等考试用具自备。
  2、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颁布的学费标准,本科学费10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19000元/年(如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录取时另行通知)。
  3、考生专业和文化准考证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交验。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由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5、我院实行一年级试读制,试读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6、学生在校期间须义务献血一次。
  7、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为文化艺术单位。
  8、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和中央戏剧学院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6000元。

注:因学院场地有限,专业考试期间陪考者不得进入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各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1、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六系
    本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邮编:100710)
    乘车路线:104、108 路电车北兵马司站下车,13、118、823 路汽车锣鼓巷站下车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 64040702  招生监察办 84032573
         表 演 系 64044652  导 演 系 64035488
         戏剧文学系 64042954  舞台美术系 64045987
         电视艺术系 84038138  艺术管理系 64047114
    学院网址: http://www.zhongxi.cn/ (网络实名:中央戏剧学院)

  2、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 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25号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 67181955 67187844


  注:北京地区电话区号为“010”。

中央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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