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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天津商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  佚名  2005-1-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我要投稿!
学院概况

天津商学院创建于一九八○年,是由教育部和天津市共管,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一所经、管、工、法、文、理、艺术兼有的多科性高等院校,主要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艺术设计人才。
学院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设有11个二级学院,31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点;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5000余人。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配备有国内外先进的教学和实验仪器设备。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以培养研究生、本科生为主,另外,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三十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学术交流。

招生计划

专 业:艺术设计
学 制:四年制本科
招生计划:90人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备 注:文理兼收

招生专业介绍

将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立足于培养视觉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展示空间与设施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等方向的专业人才,使其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广博的知识结构、前卫的创新意识、较强的适应能力。入学两年后,可选择商业传媒设计、商业环境设计、商业插画设计、艺术管理等专业方向。
● 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设计基础、设计心理学、形态构成、现代设计方法论、图形创意、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商业展示空间设计、人机工程学、印刷技术。
●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视专业方向及职业规划可从事如下工作:各级大众传媒机构、大中型企业营销策划部门及品牌推广部门、商业网站平台、专业广告公司、城市规划部门、建筑设计院所及公司、企业产品研发推广部门、相关教育机构及出版机构等。
考试安排

序号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1

辽宁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大连)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0411-84258399

1月21日

2

湖北省教育

考试院

(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汉江区杨叉湖馨苑小区21-22栋

考试院:027-85620980

2月18日

3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72号

0311-3612814

2月20日

4

青岛市第六中学(青岛)

青岛市观象2路17号

0532-2678118

2月24日

5

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

无锡市建业路17号

0510-2810954

3月2日

6

兰州市铁路第三中学(兰州)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路284号

0931-4920429

3月10日

7

郑州市铁路第六中学(郑州)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8354119

3月14日

8

天津商学院

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

022-26656785

3月19日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
2、热爱艺术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发展潜质。
3、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与方式
外埠考点:考生在各考点考试前两天面报(不接受函报)。
天津考点:3月12日-3月15日在天津商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2、报名手续
考生持学校或工作单位介绍信,到区县招生办公室(应届生到学籍所在区县招办、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区县招办、在职职工到单位所在地区县招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资格认定后,由区县招办出具介绍信(信上注明14位考生号)。
考生报名,需携带区县招办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业,并填写《天津商学院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申请报名登记表》。
3、报名考务费150元。
专业课考试
● 考试科目:
色彩、素描、速写(考生食宿自理,画具自备,自带四开小画板)
● 时间安排:
上午:色彩 (默写)
下午:素描(写生)、速写(写生)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指定考点了解有关注意事项)
我院按招生计划的3-5倍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名单,于4月10日前通知考生。
文化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持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和户口册、身份证到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办理参加高考报名手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
考核与体检
由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与体检。
录取
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者,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综合分计算方法: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满分450分)÷3×30% 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5×70% (执行标准分的省份按原始分记算)。
学费
我院录取的新生学杂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录取通知书)。
复查
新生报到后按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课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就业
学生毕业后,根据社会需求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院属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院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院毕业生被列为进京、沪院校。多年来我院毕业生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大连、青岛等大中城市就业的比例较高。

天津商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霸公路东口
咨询电话:022-26656785
E-mail:tsxsc@tj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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