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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

来源:  佚名  2005-1-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我要投稿!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录取办法

(一)报考条件

1、报考美术各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报考音乐各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2、报考普通本科、成人大专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3、报考成人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大专学历或为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报名材料

1、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介绍信上应注明: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报考专业等。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报考成人专升本的考生出具学历证书原件。

(三)招生办法

报考我院的各类考生除成人大专外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后,普通本科考生参加全国高考;成人考生直接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三、200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方向)



四、2005年主要报考地点及时间:



省外专业考试设报考点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及专业考点!


五、专业加试科目




六、学费

普通本科:6000元/年 民预科:4500元/年

成人专升本(脱产):5000元/年 成人专升本(业余):4300元/年

成人大专(脱产):4500元/年 成人大专(业余):3900元/年

普通中专:4000元/年

联系电话:(0991)
2554104(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558067(新疆艺术学院中专部)

注:1、学费如有变动,以当年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考生如没能参加当地我院艺术加试,可就近在其它考点参加艺术加试,成绩有效。



本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8号 邮编:830001

网 址:www.xjart.edu.cn email:xjart@126.com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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