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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办法

来源:  未知  2006-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我要投稿!
一、省外艺术院校专业课考试

  2006年省外艺术院校(专业)专业课考试仍按我办印发《关于2006年省外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近印发的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通知精神,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1、省外艺术高职专科学校(专业),须承认我省艺术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但对个别专业我省没设考试科目的,学校可以申请在我省设置考点,经我办批准后进行单独考试。

2、今年省外艺术本科院校(专业)组织的专业课单独考试,我省承认其考生考试成绩,考生无须再参加我省统一考试。

3、省外艺术本科院校(专业)若要求考生必须有我省专业课统一考试合格成绩的,则考生可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课统一考试,我省向招生院校提供统一考试成绩。

二、省内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课程及范围

1、美术类: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从2006年起,对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全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总分为2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80分,速写20分。

2、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为200分,其中(1)基本乐理50分,视唱25分,练耳25分,(2)声乐表演专业课100分(包括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声乐表演专业考试大纲要求,自选三首歌曲抽一首演唱,自备一首歌曲演唱);器乐表演专业课100分(包括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器乐表演考试大纲要求自选三首抽一首演奏,自备一首演奏);

3、在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内,对特殊专业院校可以加试一科专业课,分值为50分,计入总分。院校如需加试须提出申请经省招考办批准后自行组织考试。

4、在全省统一考试专业以外的其它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今年省招考办暂不进行统考,由招生院校申请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类:报名时间为2005年12月25日—2006年1月5日,凡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持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交专业课报名考试费每生105元。
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速写 2006年3月26日 上午 8:30—9:00
素描 2006年3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色彩 2006年3月26日 下午 13:30—16:30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包括伊春市)、齐齐哈尔市(包括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六个考区,考生按考点区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系统的考生可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各市(行署)、总局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将考生填写的《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于2006年2月25日前送交所在区划内设考点的市招考办。设考点的各市招考办将汇总的本考区考生人数、考场编排及所需试题数于3月10日前一并报省招考办。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速写、素描、色彩全省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考试时间,每个考场按30人编排,配两名监考,15名考生为1组,按座号呈扇型排列。由监考分发卷纸,宣布考试纪律。

  速写考试结束后,考生不需退场,继续考素描。

  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在交卷的同时,必须在考场登记表(见附件2)上签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试用画具由考生自备,考试用试卷纸由考点统一发放。

  考试结束后,各设考点市招考办,务必将考生试卷清点无误按要求装订后及时送交省招考办。

2、音乐类: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1日—3日,凡报考省内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需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培训中心办理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在发放考生专业课准考证的同时,汇总考生报考器乐的种类及人数,并填写《省内普通高校音乐类招生器乐全省统考考生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1月20日前报我办。凡报考声乐、器乐各专业的考生需交专业课报名考试费165元。

省内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基本乐理和练耳为2006年3月4日

视唱及专业课为2006年3月5日—14日

参加声乐通俗唱法课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专业课考试由省招考办指定考试地点,并组织实施。

3、院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及专业课考试,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考试工作在省招考办指导和监督下,招生院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由纪律检查部门参加的考试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考试实施。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招生院校审核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合格后方能准许参加专业课考试。

四、省内外艺术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加试及考试的考生专业课成绩须于2006年4月15日前上报我办,我办将于网上公示,网上没有公示专业课成绩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自行组织专业考试而在考试中出现重大疏漏或违规操作引发事端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凡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纪律,秉公办事。考生要遵守《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生守则》(见附件3)、(音乐类见附件4)对在任何一个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22日


附件1:《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考考生守则》
附件2:《省内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考生守则》


附件1:

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考考生守则

1.考生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15分钟凭专业课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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