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接到准考证后,要仔细阅读准考证(正反面)上的信息,不明事宜可向美术学院办公室(0411-82158399)或研招办(0411-82158725)咨询。
二、请考生于
三、加试时间、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考生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能考试。考试时间为
四、加试内容:美术学专业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装饰画方向加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美术学专业中的书法方向加试科目为五种书体临摹和自选书体创作;艺术设计专业加试科目为素描速写和设计基础,设计基础考试形式为手绘(自备相关工具)。补充说明:试卷上不得作任何形式的记号,书法专业考卷上不得加盖考生印章,否则以零分处理;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不再考设计理论。
五、学院备有画板、画架,除考卷用纸外,其他工具材料自备(书法方向可自带试笔用纸)。
六、2007年1月20-21日到所在报名点指定的考场参加政治、外语、中外美术史考试。加试成绩与其它文化课成绩一同公布
美术、艺术设计学专业加试考场纪律
一、考生在指定组考试,速写素描、色彩或设计基础科目按抽定的座号入座,不得串换考试座位。
二、将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位置放好,考试结束前不得取下或换位。
三、画前考生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姓名并不得涂改,涂改者试卷作废。
四、考生姓名必须填写在试卷的指定位置,违者试卷作废。
五、考生在画面上作记号或试卷缺损,试卷以零分记。
六、考试中不准讨论、喧哗、吸烟,违者清除考场,试卷以零分记。
七、考试中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交验准考证。
八、考生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并不得再进入;考试时间一结束,立即停画,离开考场。
九、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