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4]45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可以由学校单独划定本校的文化分数线。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按相同层次、相应科类分数线的 60% 计算。
普通本科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 302 分 艺术理类: 301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 279 分 艺术理类: 267 分
高职高专文化分数线
艺术文类: 197 分 艺术理类: 168 分